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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寄給花木的照片

題目就是「福岡的雪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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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

他回我這張照片。

在二十四小時之後。

題目也是,福岡的雪。

我不確定是這張照片的力量很大

還是我真的愛他愛的很認真(傻!)

我就是還是(目前)沒有辦法忘記他。

『い痛い~』的感覺,還是在心中。

持續。

認識他之後,我開始真正體驗:人生總是有「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阿!」的感覺。

遺憾。

遺憾,卻寧願有遺憾的重量。

畢竟

怎麼想都沒有出口,

要怎樣繼續或說開始,

根本就是一個『無理!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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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木三月就要前進沖繩念書了。

一念要念四年OMG!

剛才向谷歌老師討教了一下沖繩金城的確切位置

還離台灣還真近阿!!!

是不是我大喊一聲「花木,我討厭你!」他都可以聽的到呢?

當你在想一個人的時候

對方也是同樣地想著你嗎?

當你感覺心酸酸的時候

對方也是嗎?(關於這點我想他是不會的~畢竟他簡單的像個小學生~)

哎哎哎

已經沒有這樣喜歡一個人好久了真的真的~

之前一個

應該是澳門仔ㄅ。。。。。

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

好きから、やめたほがいいたよ!。。。

忘了他 比較好!

這是我的結論。

今天聽到廣播說「分手,是需要練習的』

雖然花先生根本還跟我不到任何那種階段

但是

忘記ㄧ個人

也是需要練習的。

畢竟黃藥師都說了:忘記一個人比想起一個人還難!

就讓時間和忙碌忘記一切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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