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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寄給花木的照片
題目就是「福岡的雪」
然後
他回我這張照片。
在二十四小時之後。
題目也是,福岡的雪。
我不確定是這張照片的力量很大
還是我真的愛他愛的很認真(傻!)
我就是還是(目前)沒有辦法忘記他。
『い痛い~』的感覺,還是在心中。
持續。
認識他之後,我開始真正體驗:人生總是有「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阿!」的感覺。
遺憾。
遺憾,卻寧願有遺憾的重量。
畢竟
怎麼想都沒有出口,
要怎樣繼續或說開始,
根本就是一個『無理!』。
花木三月就要前進沖繩念書了。
一念要念四年OMG!
剛才向谷歌老師討教了一下沖繩金城的確切位置
還離台灣還真近阿!!!
是不是我大喊一聲「花木,我討厭你!」他都可以聽的到呢?
當你在想一個人的時候
對方也是同樣地想著你嗎?
當你感覺心酸酸的時候
對方也是嗎?(關於這點我想他是不會的~畢竟他簡單的像個小學生~)
哎
哎哎哎
已經沒有這樣喜歡一個人好久了真的真的~
之前一個
應該是澳門仔ㄅ。。。。。
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哎
好きから、やめたほがいいたよ!。。。
忘了他 比較好!
這是我的結論。
今天聽到廣播說「分手,是需要練習的』
雖然花先生根本還跟我不到任何那種階段
但是
忘記ㄧ個人
也是需要練習的。
畢竟黃藥師都說了:忘記一個人比想起一個人還難!
就讓時間和忙碌忘記一切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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