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吧~老樊老歸老~

還算是一針見血!

沒錯!就是這樣~這不是愛.

所以 我也沒有必要為此傷神.

剛剛在泡澡的時候

把事情從頭到尾想過一遍~

終.

mo~ o wa li ma su!

快樂的十四天

就夠了.

我在福岡有個好的開始

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.

現在

我不用他

也有更多朋友了~

bye bye & move on!

cest la vie!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Love Sucks. 的頭像
lovesucks

Love Sucks.

lovesuck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 79 )